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重效率。民商法学是建立在民商法的基础上而形成了这门学科。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学科概况
民商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调整私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由民法和商法两部分组成,包括民法总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法、知识产权法、继承法、婚姻法、商法总则、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证券法等内容。民商法的内容涉及社会关系中私人生活关系的方方面面,包括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部门法学的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中,构成私法的主体性组成部分。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民商法是体系最为庞大、内容最为众多的法律部门;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民商法发挥着市场经济基本法的作用。
民商法学以民商法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包括民商法的立法、制度规则解释、历史比较、中外比较、法律思想、价值理念等领域。民商法的研究领域除了法学之外,还涉及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史学等学科。民商法学是具有悠久传承的世界性法学学科,拥有两千余年的历史,形成了完备精微的学科体系。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民商法学理论学说流派林立,内容博大精深,是一门值得人以一生精力去探索研究的法学学科。
民商法学科分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与社会法四个方向。
本学科积极参与立法、注重实践。近年来颁布的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重要立法及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均有本学科人员加入并发挥主要或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