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专业主要研究声乐方面的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声乐、钢琴、舞蹈、器乐表演能力和音乐鉴赏及辨别能力,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备一定的音乐创编能力,具有较强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及组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能力,熟悉艺术领域教育的基本要求和音乐教育。例如:培养幼儿、中小学生的唱歌技巧,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歌唱及演出比赛。
培养目标
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运用音乐技能进行音乐教学的能力,从事音乐教育的教师。
主要能力
1.具备演唱、演奏、舞蹈等方面的单项表演技能以及舞台表演的综合能力;
2.具备音乐教育或音乐教学能力;
3.具备音乐节目的编导及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能力;
4.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人际交往能力;
5.具备较强的独立学习、实践与创新及音乐教科研能力。
课程体系
《钢琴》、《声乐》、《基本乐理》、《基础和声》、《弹唱》、《音乐欣赏》、《中外音乐简史》、《艺术实践》(民族乐团、舞蹈团、合唱团)、《儿童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原理》等。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专业文艺团体,在教师、培训岗位群,从事音乐教学、文化宣传等工作。
教育类机构:音乐教师、舞蹈教师、器乐教师、教学管理、艺术培训咨询、课程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