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专业以国际法、涉外法和比较法为研究对象,培养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卓越涉外法律人才要求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立场,法治信仰坚定、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优秀,法学专业基础扎实、通晓国际规则,法律实践能力与外语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开阔的国际化视野,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能够参与我国涉外法律实务、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国际法专门人才。
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的基本原理与专业知识,系统掌握各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法律规则,具有较强的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国内法基础和深度国际法知识的创新性、复合型实用人才。
研究方向
国际公法(含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
国际私法(含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
国际经济法(含WTO法律制度)
航空法与空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