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科:法律经济学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亦称“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法经济学等,是法学与经济学相互渗透而成的新兴理论体系和学术流派,是法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介于法学和经济学之间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

法律经济学专业是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采用微观经济学及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以及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进而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所产生的经济影响,在合作经济与企业法治、财税与金融经济法治、环境治理法治、资源与能源经济法治研究、社会保障法治研究等领域形成研究特色。



培养目标

法律经济学属于应用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前沿学科;是一门用经济学阐述法律问题前沿学科。运用经济学理论与方法分析研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制度问题。

研究方向一为法律经济分析。该方向以法律与经济的关系为出发点,以公平和效率为核心,学习运用经济学研究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既有对立法、执法和司法体制的经济学分析,重点研究金融、证券、期货、财税、公司等部门法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研究方向二为经济秩序与法律规制。该方向是研究经济发展的秩序规制与法律监管的创新关系。重点包括财税、金融、证券期货、市场竞争、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新型经济等领域法律规制研究。



研究内容

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来看,法律经济学对法律制度问题的研究基本上覆盖了整个法律领域,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程序;惩罚理论及其实践、立法和管制的理论及其实践;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管理实践;以及宪法、海事法、法理学等各个方面。但是,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普通法的中心内容――财产、合同和侵权”。按照波斯纳的说法,经济学家以前对法律的研究基本局限在反托拉斯法和政府对经济实行公开管制的领域,而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则转向了“并不公开管制的法律领域”。



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从90年代以来,法律经济学运动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学术倾向:
一是主流学派的“法律的经济分析”,这一发展趋势主要受制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在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进一步扩展和加深运用,取决于“形式化”、“模型化”在研究具体法律经济学问题中所发挥的作用,这可能是一个十分艰难曲折的进程;
二是非主流学派的“法律的经济哲学分析”,这一发展趋势主要受制其研究方法和分析结论在多大程度上能显示出超过“法律的经济分析”;
并且,由于这一发展趋势并不完全排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方法,它还面临着如何在研究领域的范围和研究方法方面与“法律的经济分析”相互协调的问题,以避免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两张皮”,削弱了理论的解释能力。

从研究状况来看,至少在21世纪初期,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主流学派的发展进程。



就业前景

就业方向为中央政府部门、北京等地方政府部门公务人员,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银行金融机构等,待遇相对优厚;复合交叉高级人才,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未来读博深造与就业前景很好。公共政策制定、立法执法、企业管理决策、资本运营、投资咨询、金融财税、企业法务等领域岗位人才需求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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