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管理是指对港口生产、港务监督和港口规划建设及设施的管理。目前,我国的港口管理体制有以下特点:一是大部分港口都移交给其所在的中心城市,实行了交通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扩大了港口企业的自主权,实行了“以收抵支、以港养港”的财务体制;三是实行了港口政企职责分开,港务局所属的各专业生产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港口管理概况
目前,世界范围内港口所採用的经营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分别是私人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三方共同经营管理模式以及政府和国营企业共同经营管理模式。
私人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私人经营管理港口模式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与港口所在地发达的私人经济密切相关。私人经营管理港口模式最鲜明的特性是经营管理市场化、效率高。世界上完全由私人经营管理的港口并不多,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国香港的港口。
中国香港的港口设施全部由私人投资建设、私人经营管理中国香港私营企业的业务经营极少受到行政干预,实行完全自主定价,这使私营企业的商业技巧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使官僚主义的色彩减到最低程度。其集装箱码头完全遵循自由港政策,例如,葵涌码头的19个集装箱泊位,分别由和记黄埔、美国海陆、南韩现代和中远(与和记黄埔合营)4家公司所经营管理。
中国香港港口经营管理的特点表现在以下三点:首先,提供服务的港口企业拥有自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可以避免在公有公营情况下比较容易发生的被迫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之类的情况;其次,由于有了自主经营权,港口企业对其工作便会格外负责;再次,避免了在公营情况下港口设施的使用者因不用负担使用费用而要求拥有更多的设施,杜绝了设施资源浪费。因此,中国香港以其高效率和可靠性,吸引著大批航运公司长期与之合作,併成为现今世界上最繁忙的集装箱港口之一。但是,无法否认的一点是,从长远角度看,私营企业经营管理的模式对于香港港口进行长期、大规模战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制约。
由政府机构、国营企业共同经营管理的模式
所谓政府机构、国营企业共同经营管理模式是指港口系国家拥有,港口的运作是围绕国家的计划任务进行。世界上完全由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港口总体上不占多数,尤其是在欧美和亚洲比较发达的国家中,这种模式相对更少。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港口管理模式属该种模式。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有港口公有公营都存在著投资浪费、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其结果是一方面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港口竞争力。
公有公营有三个弊端:一是港口基础设施服务不存在竞争,尤其是港口内部同一服务类型的各部门间无竞争可言;二是提供服务的港口企业缺少自主的经营管理权和财产权,一方面被迫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另一方面造成了港口企业不能很好地对其工作负责;三是港口设施的使用者可能因国家无偿投资,而要求拥有更多的设施,以至造成设施资源浪费。由于港口公有公营存在种种弊端,故许多此类管理模式的港口已经或正在进行改革,逐步向私企或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的模式转变。
三方共同经营管理模式
世界上由政府机构或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共同经营管理港口的模式最为普遍。近年来,有相当多国家的港口管理模式正在由政府机构和国营企业经营管理的模式转向由政府机构或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共同经营管理的模式,这种趋势被称为港口的商业化或民营化。民营化的特点是打破单一由国家或政府经营的港口管理模式,减少国家在港口经营管理中的直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