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2015]1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效衔接,促进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长江大学决定接收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如下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报名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学习与考试
申请人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进行课程学习或参加学校认可的“学堂在线”线上课程学习。根据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有关课程,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
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2、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
3、通过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以第一作者、“长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一般中文或外文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不含会议和增刊论文),论文内容是本人申请学位学习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
-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其它形式科研成果,可以比照论文形式予以认定;
5、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缴纳学费
费用分三个阶段缴纳:
第一阶段16,800元人,学员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缴纳教学管理费用;
第二阶18,000元人,网课学习在线平台费用8000元,学员通过资料审核,现场确认后缴纳学费;
第三阶段9,000元人,学员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第二阶段学费。
*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报名资料
1、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电子扫描件以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有相关科研成果同学提供]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报名临床医学专硕同学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