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卫生毒理学博士(学术型)

教育阶段: 博士   |   教育模式: 全日制   |   学制年限: 3年起   |   价格收费: 1万/年
项目亮点: 学术博士/双证博士/双一流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TMU”,位于天津市,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医学院校之一,为北京卓越医学人才培养高校联盟成员单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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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学术型:


卫生毒理学



培养类型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招生类型及条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须全日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人事档案关系等录取后须转入研究生院,基础学制三年。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组自主确定,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临床动手能力等,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学术学位博士申请条件

(1)原则上接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委省共建医学院校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往届七年制学生(不限学校)

(2)仅允许选报备注中标有“申请-考核”字样的导师,选报其他导师报名无效;

(3)英语须满足以下要求中任意一条:
a.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原合格证无效);
b.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c.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d.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
e.IELTS成绩6分及以上;

(4)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至少在英语语种国家有两年及以上学习经历;

(5)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接受跨专业报考;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7)两名与报考学科或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同时报考导师须同意推荐。



学术学位博士报名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下列材料,网报时上传提交;
(1)报考天津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CET6、TOEFL、IELTS等);
(3)报考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函;
(4)两名所申请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6)往届生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
(7)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须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9)如硕士期间已在期刊发表论文,需上传扫描件;
(10)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以上提供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或拟录取资格。

*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需上传支撑材料。




报名、审核流程

报名
首次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

材料审核
1、学校对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各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审核。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按招生指标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
审核通过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各专业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复试组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综合考核复试之前考生需缴纳报名复试费,报名复试费140元/人(其中报名费50元,复试考核费90元,交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任何形式的考核都要有现场记录、评语及成绩(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校统一公示。

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体检
所有类型录取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查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
我校对所有类型录取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学术学位10000元/年;


*学费以学校官网最新公布数据为准。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3.助研津贴: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不低于500元/月/人;
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科室/导师按照工作量参照同年资住院医师/护理/药学/公卫等人员奖金水平给予设定,不能低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津贴标准,鼓励津贴高于规定标准发放。

4.学业奖学金:
学术学位基础(类)专业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
学术学位临床专业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专业学位临床专业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基础(类)专业包括:基础医学、生物学、医学细胞生物学、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生理学、药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技术;

5.市级奖学金:
王克昌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创新创业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朱宪彝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研究生学术之星、道德风尚奖、突出贡献奖、研究生励志之星等;

6.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奖学金以学校官网最新公布数据为准。




其他

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须视当年考试、考核情况确定。

如上级部门发布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有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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